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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1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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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功補償的經濟效益:
補償前后線路傳送的有功功率不變,P=IUCOSφ,由于COSφ提高,補償后的電壓U2稍大于補償前電壓U1,為分析問題方便,可認為U2≈U1從而導出I1COSφ1=I2COSφ2。即I1/I2=COSφ2/COSφ1,這樣線損P減少的百分數為:
ΔP%=(1-I22/I12)×100%=(1-COS2φ1/COS2φ2)×100%
當功率因數從0.70~0.85提高到0.95時,由(2)式可求得有功損耗將降低20%~45%。
改善電壓質量。以線路末端只有一個集中負荷為例,假設線路電阻和電抗為R、X,有功和無功為P、Q,則電壓損失ΔU為:
△U=(PR+QX)/UE×10-3(KV)兩部分損失:PR/UE→輸送有功負荷P產生的;QX/UE→輸送無功負荷Q產生的;
配電線路:X=(2~4)R,△U大部分為輸送無功負荷Q產生的
變壓器:X=(5~10)RQX/UE=(5~10)PR/UE變壓器△U幾乎全為輸送無功負荷Q產生的
無功補償裝置和力調電費的關系
力調電費,指供電公司根據客戶一段時間內(如一個月或年)所使用的有無功電量來計算其平均功率因數,并據此收取的相關電費。也就是,一段時間內,用電客戶的無功補償量大,功率因數低,不符合國家關于用戶的功率因數考核標準,從而產生的額外費用,添加到電費單中。基于目前國內的電能質量、用電環境,85%以上的企業都存在由于各自的問題而導致的“力調電費”!
造成“力調電費”的原因有很多種,大致可以分為一下幾類:
①無功補償裝置:用電系統中無無功補償(電容柜),導致的功率因數過低從而引起“力調電費”。
②無功補償裝置過補:部分企業存在有無功補償裝置,不時有罰款出現,配電系統在設計初,沒有考慮到實際生產情況,匹配的無功補償裝置容量過大,補償控制器精度低,從而導致的無功補償過補現象。
③無功補償過技術故障:絕大多數企業出現的“力調電費”都是出自這兒!主要由于:投切方式選擇不對、電容分級系數過于粗糙、電壓電流諧波、補償靈敏度等等,都會導致無功補償匱乏,功率因數過低而罰款。
無功補償的一般方法:
低壓個別補償
低壓個別補償就是根據個別用電設備對無功的需要量將單臺或多臺低壓電容器組分散地與用電設備并接,它與用電設備共用一套斷路器(即開關)。通過控制、保護裝置與電機同時投切。隨機補償適用于補償個別大容量且連續運行(如大中型異步電動機)的無功消耗,以補勵磁無功為主。低壓個別補償的優點是:用電設備運行時,無功補償投入,用電設備停運時,補償設備也退出,因此不會造成無功倒送。具有投資少、占位小、安裝容易、配置方便靈活、維護簡單、事故率低等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