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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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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無限人力資源教你如何規避勞務外包風險
首先,用人單位應明晰“勞務派遣”與勞務服務外包的區別。“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以經營方式將招用的勞動者派遣至其他單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進行管理的一種用工形式。在“勞務派遣”法律關系中,勞動者派出單位系“用人單位”,勞動者接收單位系“用工單位”,勞動者由用工單位實際管理。這與“勞務服務外包”中的由勞務單位自行管理勞動者是不同的。
其次,在服務外包關系中,要盡量避免對承包單位派遣的勞動者的直接管理。雖然現對“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概念尚無明確法律規定,但有觀點認為“用人單位將業務發包給承包單位,但對從事該業務的承包單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直接進行管理的,屬于勞務派遣用工。”因此,在“勞務外包”關系中,應注意避免對承包單位派遣的勞動者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評估、工作成果的認定等等,更要避免直接向該等勞動者支付人工費,以避免被認定為“假外包、真派遣”。
再次,如因對勞務外包服務或產品質量控制的客觀需要,而需介入到外包服務或產品生產過程,要注意此種介入實質是承包單位將對勞動者的管理控制權部分讓渡給了發包單位,因此,在該情況下,應注意通過協議將這種讓渡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僅為臨時的、輔助性質的管理。

勞務外包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假外包”被認定為“真派遣”的風險。
勞務外包可起到比勞務派遣更好的風險隔離的效果,同時對于用工成本的降低有著更為明顯的作用。但是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勞務外包中,發包方不具有對勞動者的用工權利,而主要基于合同,通過約定或明確業務成果的質量和數量要求,購買外包方的業務成果。也就是說,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購買的是勞動力的投入,并通過對勞動者實施管理控制來實現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勞務外包,單位購買的是勞動力的產出。如果用人單位直接對外包員工進行管理,支付工資等行為,極有可能被認定為勞務派遣,從而失去其相較優勢,甚至可能面臨離職員工的高額索賠。
在使用外包員工過程中,盡量避免對其進行直接的人事管理行為,避免與其個人簽訂任何的書面協議,避免直接為其發放工資等行為。與勞務外包企業簽訂規范的外包協議,避免出現不恰當條款,從而被認定為勞務派遣協議的情況發生。

勞務派遣的轉正
在法律上沒有關于勞務派遣員工轉正的明確規定,取決于勞務派遣工與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要轉正就必須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進行約定。
勞務派遣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但實際執行中,福利待遇仍普遍有區別。當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時,勞務派遣仍需要向勞動者,參照當地基本工資水平,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