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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9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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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設計原則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應根據抗震鑒定結果經綜合分析后確定,分別采用房屋整體加固、區段加固或構件加固,加強整體性、改善構件的受力狀況、提高綜合抗震能力;2、加固或新增構件的布置,應消除或減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強導致結構剛度或強度突變;3、新增構件與原有構件之間應有可靠連接;新增的抗震墻、柱等豎向構件應有可靠的基礎;4、加固所用材料類型與原結構相同時,其強度等級不應低于原結構材料的實際強度等級;5、加固設計應注重節點連接構造設計。
樁身構造要求:
樁身材料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或鋼材; 對鋼筋混凝土樁宜采用方形,樁的邊長宜為200~300mm; 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30; 樁內主筋應按計算確定。
當方樁截面邊長為200mm時,配筋不宜少于4φ10;當邊長為250mm時,配筋不宜少于4φ12;當邊長為300mm時,配筋不宜少于4φ16; 每節樁長宜為1.0~2.5m,樁節之間應有可靠連接,應采用焊接連接。
外包型鋼加固法
適用范圍
外包型鋼加固法,按其與原結構連接方式分為外粘型鋼加固法和無粘結外包型鋼加固法;均適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載能力和抗震能力的鋼筋混凝土柱加固。
構造要求a、加固角鋼不應小于L75×5;
b、扁鋼箍板或綴板不應小于40mm×4mm,其間距不應大于20r(r為單根角鋼截面的小回轉半徑),且不應大于500mm;在節點區,其間距應適當加密。
c、外包角鋼兩端應有可靠的連接和錨固,角鋼下端應錨固于基礎,中間應穿過各層樓板,上端應伸至加固層的上一層樓板底或屋面板底。
d、外包型鋼加固柱時,應將原構件截面的棱角打磨成半徑r大于等于7mm的圓角。外粘型鋼的注膠應在型鋼構架焊接完成后進行。
e、外粘型鋼的膠縫厚度宜控制在3mm~5mm;局部允許有長度不大于300mm、厚度不大于8mm的膠縫,但不得出現在角鋼端部600mm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