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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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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進口前備案及預申報
這是針對進出口展覽品的特殊監管措施。對于其他暫準進出口貨物也可根據具體情況,,經海關批準;在進口前預申報,實際進出口時可簡化手續,加速放行。
(二)暫準進口貨物現場監管
在這階段,海關的任務是受理暫準進出口申報,憑當事人提供的ATA單證冊,對沒有實行ATA單證冊的,憑當事人提供的經選擇查驗和復核放行,允許貨物在暫予免稅的情況下進出境使用。
(三)監督按特定目的使用
暫準進出口的貨物按規定應該用于事先確定的特定目的,在這個階段,海關的任務就是根據暫準進口貨物的性質和使用情況,有選擇地抽查實際使用狀況。對貨物在使用期間因故、因需做出各種處理的,應區別情況處理,辦理相應的手續。
(四)復出(進)口監管
暫準進出口貨物在境內外的使用均有規定的期限,期滿前均應復出(進)口。海關應驗憑原ATA單證冊,辦理復出(進)口手續。對留購境內(外)的則應重新按正式進出口辦理海關手續。
(五)核銷結案
暫準進出口貨物經使用并按實際去向辦理了相應的手續,當事人應持憑ATA單證冊至備案地或原進出境海關辦理核銷,對沒有采用ATA單證冊的憑保證函及原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核銷。海關在核對無誤后,即應撤銷。


鐵路超限貨物由線路中心線起分為左側、右側和兩側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劃分為下列等級:
(1)上部超限
由軌面起高度(以下簡稱高度)超過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級、二級和超級。
(2)中部超限
在高度自1250~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級、二級和超級。
(3)下部超限
在高度自150~125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二級和超級。
(4)其他超限
對裝載通過或到達特定裝載限界區段(簡稱特定區段,下同)內各站的貨物,雖沒有超出機車車輛限界,但超出特定區段的裝載限界時,亦應視為超限貨物。超限等級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①對超出特定區段裝載限界,還沒有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級超限辦理。
②對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應根據超出限界程度確定超限等級。


1)分區分類保管 分區分類保管是指按照貨物的性質(理化性質或使用方向)劃分出貨物類別,根據各類貨物儲存量的計劃任務,結合各種庫房、貨場、起重運輸設備的具體條件,確定出各庫房和貨場的分類儲存方案,使“物得其所,庫盡其用”。
①按理化性質對貨物進行分區分類保管。這樣的分區分類方法,便于倉庫對貨物采取相應的養護措施,便于進行清查盤點,便于提高貨位的利用率。
②按使用方向或按貨主對貨物進行分區分類保管。這樣的分區分類方法,便于倉庫發貨或貨主提貨,但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即容易造成貨位的交叉占用,以及貨物間相互產生影響。因此,通常情況下,通用貨物多按理化性質分類保管,專用貨物可按使用方向分類保管。
分類保管的原則是:貨物性質互有影響和相互抵觸的不能同庫保存;貨物保管要求溫濕度條件不同的不能存放在’一起;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必須分開保管;作業手段不同的也不宜存放在一起。


特定減免稅貨物跟與保稅貨物的異同
(1)性質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是實際進口貨物:針對三個特定,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給予的稅收優惠措施;
保稅貨物:針對進境又復運出境的特點簡化了海關稅、證手續的一種制度
(2)前期準備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申領減免稅證明;
保稅貨物:向海關備案,由海關核發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3)監管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監管期滿解除監管(時效);
保稅貨物:根據去向不同分別辦理相應的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