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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6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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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的優勢
我們之前看到的新聞“北大學子賣豬肉”這樣的新聞常常被人戲謔。
大多數人覺得你名校畢業的學生去做個體戶是一件“丟臉”的事情,是浪費社會資源。
原因無他,個體工商戶的創業難度相對較低:啟動資金少、后續跟進的資金少、對創業者學歷要求低、對“公司”人員數量要求更低,一個人都行。
然而,我們換一個角度想,這不正是創業的優勢嗎?
對缺乏創業經驗的人而言,這是創業的一個上好的形式呀。
當然,個體戶也不好當,相比“合作式”的企業創業,它更注重的是個人的單打獨斗,所有的風險壓力都要自己承擔接受。
另外,企業盈利追求的是規模化、批量,個體工商戶的目標則是將一個店的利益做到。
所以創業者要對地區、量等因素要十分敏感,并及時根據變化調整經營戰略。
1.個體戶不可免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不辦理稅務登記可以嗎?當然不可以!雖然前文介紹個體工商戶有免稅政策,但是稅務登記證必須要辦理!
根據相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商營業執照),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證。
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由其經營者繳納個人所得稅,其收入中除個別資本性所得外,均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增值稅方面,個體工商戶既可能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能是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或者專用。
2.個體工商戶必須年報。
個體工商戶也必須年報,不年報必被查。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4-15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此外,像餐飲類的個體戶,會有食品安全的檢查;一些開民宿、個人工作室的個體戶,也有消防問題需要注意。
3.個體戶行政審批流程
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并且,個體戶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都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去工商局備案!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總之,個體戶跟公司一樣,也是需要記賬報稅、年審的哦,并不是像大家所誤解的那樣,一旦不進行正常的程序,涉及到的處罰就需要自我承擔啦!
1、 搞明白個體工商戶的特點:
(1)《個體工商戶條例》: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戶的業主對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是與公司制企業區別所在
(2)個人中包括個體公司戶和其他個人(自然人)
2、個體工商戶申報納稅一般涉及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1)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日或次銷售不超過500元或月未超過2萬元,則未達到增值稅的起征點不交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日或次銷售超過500元或月超過2萬元,則達到增值稅的起征點要交增值
個體工商戶季未超過30萬元依然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享受免征點不交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如果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一分錢也得交納增值稅
個體戶不動產出租,住宅出租按5%減按1.5%交納增值稅,商業性質的不動產出租按5%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由稅務局核定額度,按照實際購票或款開票收入的3%繳納
(2)企業所得稅:個體戶屬非公司性質的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一方面有雇工的工資個稅:要代扣代繳(累計預扣預繳)雇工的工資薪金個稅
一方面出資人經營所得的個稅:各地不一樣,目前各地以核定征收為主
3、 個工戶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1) 月或季是累計計算和清繳
(2)年度個體戶年度匯算清繳先將全年分前三季和第四季應交的個稅計算出來以及合計為全年應繳個稅額,用全年應繳個稅額減去四個季度預繳個稅
4、 工商年度信息公示
個體工商戶條例4-15條:每年1-6月將上年度的財務報表等信息上傳到工商系統,向社會公示個體戶的信息
5、個體工商戶要求建賬,核定征收將被取消,個體業主要從長計議,提前作好財務規范化的功略
個體戶可以選擇定期定額征收
1.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規及本辦法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2.僅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3.稅務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采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4.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程序:
(一)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填寫有關申報文書。本項所稱經營額、所得額為預估數。
(二)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采取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額,并計算應納稅額。
(三)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四)上級核準。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
(五)下達定額。將《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六)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機關將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