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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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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必申請 小傷無需做傷殘鑒定,必然構成傷殘,但是絕大多數的情況往往是,從常識上判斷不出傷情是否構成傷殘(如了但是基本恢復原狀),這時候我們應該選擇做還是不做呢?是毫不猶豫的做。首先,申請鑒定相當于傷者爭取了一次可能獲得更大利益的機會。去申請,就可能獲得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不申請,則什么都得不到。其次,對于進行傷殘等級的鑒定費用(北京現行標準為2250元),可以通過一定的技巧節省掉。原則上來說,鑒定機構應當是收費在先鑒定在后,但是再實操過程中,鑒定機構往往是先對傷者進行初步地檢查和判斷,如果傷者夠不上傷殘,鑒定機構一般會建議傷者撤回鑒定,而不收取鑒定費用。因此申請鑒定實際流程是先鑒定再交費,構不成傷殘不交費,所以何樂而不為呢?

在處理涉殘理賠案件過程中,時常遇到一些客戶提交的傷殘鑒定報告用的評殘標準非保單約定標準,常見交通事故案件,提交按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準的鑒定報告來索賠,還有工作受傷的拿著工傷評殘的報告索賠等。經常因為這些標準的不一致導致理賠糾紛的出現,到底應該按照哪一個標準呢?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 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工傷事故傷殘、被他人傷害等情形。

傷殘鑒定是以人體功能喪失程度或以是否遺留有后遺癥為主要依據的鑒定。該鑒定項目是交通事故、勞務受害等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為常見的鑒定項目,其是計算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項目的重要依據。同時恰當的鑒定時機對于鑒定的評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傷殘鑒定是依據高人院、高人民、部、和部聯合發布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2鑒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終結或臨床治果穩定后進行鑒定。

1、申請做傷殘鑒定,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1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9級傷殘乘以20%,10級傷殘乘以10%。 2、要求對方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