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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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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電動機的保護要求在《定檢規》中與GB/T 3811-2008和GB/T6067.1-2010中的相關條文要求除了電動葫蘆除外基本一致。而有關《機械行業標準》中沒有規定“電動葫蘆除外”,但很明顯,籠型電動機的驅動機構對電動機不能設置過電流保護。環鏈電動葫蘆的使用范圍很廣,主要應用于各大廠房、倉庫、風力發電、物流、碼頭、建筑等行業,用于吊運或者裝卸貨物,也可以將重物吊起來方便工作或修理大型機器。那么如何理解《定檢規》關于“電動葫蘆除外”這一特殊規定呢?
首先需要了解電動葫蘆的控制原理。電動葫蘆作為起重機的重要組成部分,廣泛應用于電動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和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其驅動與制動兩個裝置絕大部分都是合二為一的錐形制動鼠籠型電動機。我們以CD型電動葫蘆為例來研究其原理。其結構如圖1所示。其工作原理為:電機軸通過橡膠輪胎式彈性聯軸器連接到減速軸。如果噪音是從減速機里發出來,就來檢查減速機,檢查減速箱或軸承在使用前是否加了潤滑油,使用中是否定期更換潤滑油,如果潤滑沒有符合要求就會發出聲響。當動力減速機高速軸轉動時,驅動扭矩通過齒輪傳遞到減速機末極大齒輪,大齒輪通過花鍵與空心軸連接,空心軸通過花鍵與滾筒連接,使滾筒通過減速傳動的扭矩轉動,然后鋼絲繩纏繞或脫離卷筒,使吊鉤和負載上升或下降,完成升降機構的功能。當電機定子斷電時,彈簧推動制動環抵靠制動輪制動。通電時,彈簧被電磁力壓縮,制動環將脫離制動輪,并使用電機釋放制動器以旋轉。它是提供電源的同時具有自制動功能。即,除了當切斷電源時的自制動之外,在電動機由于正常操作期間的電氣故障而斷電的情況下,當停電時,自備制動器可立即自行制動,即機構不失速(特別是起重機構),以保證起重機安全正常運行。
因此對于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的電機一般是可以不必采用電動機過流保護的。對于相應行業標準中規定的有關籠型電機也可不設置電動機過流保護原理一致。
氣動吊葫蘆工作原理
起吊機構包括氣動馬達、行星減速器、吊掛總成、制動器、起重鏈條、吊鉤總成和主控閥。首先,我公司作為發貨方委托物流公司運送貨物,雙方在該物流公司提供的運單就運費的計算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進行約定,雙方就形成了運輸合同關系。起吊機構通過控制主控閥,來實現起吊重物的升、降,通過開閉制動器達到起升、下降定位制動。環鏈氣動葫蘆確保起吊作業的安全,耶魯氣動葫蘆起吊機構整體可固定使用,也可置于行走機構下方移動使用.
氣動葫蘆行走機構采用氣動行走小車,由主動車輪、被動車輪、墻板組成,通過主控閥控制氣動馬達、行星減速器驅動主動車輪行走,實現起吊重物的水平移動。
配氣系統是以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源,控制氣路操縱葫蘆的起升和行走。
使用電動葫蘆,如何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
1、電動葫蘆的操作由熟悉起重專業的熟練人員操作,或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作業。
2、嚴禁超載起吊。嚴禁起吊時手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
3、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氣部分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起吊重物時,在吊離接觸面10cm時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繼續工作,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復使用。
4、起吊重物必須做到垂直起升,不宜斜拉重物,操作人應清楚重物重量。
5、每次使用完畢應及時切斷電源,將鋼絲繩、控制手柄復位。
6、操作人應主動避讓可能產生危險的位置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7、工作間歇時,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停留,應將重物放置在安全的地面上。
8、起吊物體要牢固捆扎在位置。起吊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高,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停在空中。
9、電動葫蘆懸掛電纜必須良好,行走滑動必須自如。
10、嚴禁超載起吊。嚴禁起吊時手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
11、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吊鉤放在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