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07-23 04:55  
【廣告】
養殖場占用補償明細養殖場占用補償明細
在近期的接待咨詢中,有好多咨詢人都是養殖戶,大家都在詢問“養殖場怎么補償?”“為什么我的養殖場說在禁養區,就不補償了”等等一系列問題,今天,小編就與大家談談養殖場的事情。
今年以來,國家在大幅度的倡導綠色、環保精神。使眾多的養殖場面臨著拆遷的命運,理由是污染嚴重、沒有證件、且處于禁養區的范圍內,雖然有大部分養殖場合法經營,但是拆遷補償卻很低。有的還可能拿不到補償。
那么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就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禁養區,自己是否在禁養區范圍內,再來探討補償問題。
所謂禁養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禁止在:“
(一)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對縣級以上政府劃定禁養區的標準和流程做了進一步的明確。
由此可見,禁養區是有標準的,是縣級以上依法劃定的,您的養殖場是否屬于禁養區范圍內,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條件了。
了解了什么是禁養區,接下來就談談拆除養殖場的補償問題處在禁養區并非是影響補償的理由,有的養殖場還可能是屬于在河流附近限制范圍內、沒有合格手續,無照經營、環保測評不達標等等情況。
養殖場的拆遷補償是一定有的,只因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都不相同,因此國家沒有制定統一的補償標準,一般是根據當地的具體經濟情況進行制定,補償大體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哪些“建筑”實屬誤判?本應獲得合理補償?
對于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城市建筑物,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情合理地確定產權界限,而不能一概地認定為建筑。
不能一概地認定為建筑,這應該是在征收中秉承的基本的原則。之所以在鄉鎮、農村會出現很多所謂的違建,其實和我們國家的法律水平、歷史原因等有關系。
很多朋友并沒有及時關注我們國家的法律,相關、普法部門也沒有及時的為大家普及有關法律法規,致使農民朋友在修建房屋時,并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辦理相關合法手續-—-----------——沒有申請建設許可等。
而當地的機關,也并沒有對村民進行罰款、警告、責令改正。但是,一旦遇到拆遷的時候,就以
建筑的標準來處理,這其實也是很不公平的。
注意!不同地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會制定出不同的認定標準
比如,《吉林省房屋登記若干問題暫行規定(一)》第十三條規定,無照房屋性質認定的主要時間節點為1990年4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施行之日。該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物,屬于建筑物。但改正后保留的建筑物,不認定為建筑物。
如果被征收人遇到這樣類似的情況時,建議查詢當地相關的政策,以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此外,還有一種情形是在征收前,當地的機關已經對其進行了處罰。這樣的情況下,在遇到拆遷時,也應該按照合法的建筑來處理。
但是,如果存在上述規定的“違建”,那么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是不予補償的。
綜上所述,建筑拆遷到底補償不補償,還要結合具體情況來分析,但被拆遷人應該享受到公平的結果,如若沒有得到公平的處理,可以及時聯系專業拆遷律師,以幫助你維權。




對房屋進行拆遷的時候,就需要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主要分為三種,貨幣補償、產權置換、貨幣與產權結合補償三種,那么養殖場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所以,養殖場被征收依照以下規定進行補償:養殖場(魚塘、養豬、羊、牛等)的征收補償包括四方面:對地的補償;對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停產停業的補償;合理的拆遷費用。
有房屋的,補償建筑成本價;有果樹的,按照是否屬于盛果期進行補償。其三,停產停業的補償: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產停業損失,終按照“停產停業期限”與“停產停業年均收入”的乘積來判斷。第四,合理的搬遷費用: 搬遷自己各種設備、動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費用。對養殖場拆遷補償包括幾方面,根據新政策,養殖戶必須持有養殖場的土地使用證及養殖許可證等,這樣才能拿到補償,包括養殖場房屋拆遷費、停產補償費用及獎勵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