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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5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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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應該如何申報納稅?
一般而言,公司創立通常要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五證證書,直2017年起,國家普遍試行三證合一,也就是說將原有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合三為一,部分地區也存在著試行“五證合一”新策。如果公司是新成立的,那么做賬納稅申報的話則要根據單位取得稅務登記證,也就是說是拿到營業執照日期的15個工作日進行相應的納稅信息維護工作。
新成立的公司做賬或者進行納稅申報申請一般也可根據當地的維護和辦理機制流程,有的地區實行日期劃歸維護。
種情況是有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日期為15號之前,則當月需要做賬。然后次月進行相應的納稅申報工作。
比如(營業執照上的簽發日期為2017年5月4日,那么,6月份就需要進行納稅申報)。
第二種情況則是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日期為15之后的,需要當月做賬的。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
比如(營業執照上的簽發日期為2017年5月16日,那么,7月份就需要進行納稅申報)。
具體的還是要根據當地稅務局核定維護公告為準,在公司成立事宜辦理妥當之時,應及時去咨詢當地國地稅大廳保險,以免錯過了納稅申報時間。
公司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哪些?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處罰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3條第(二)項: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所得,處以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不超過3萬元,沒有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如果企業涉及事項,對企業法人提起的,由公司住所地管轄,而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址,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未收到文書失去出庭辯護機會,經由法庭缺席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法律依據《民事法》第22條)
4、在債務履行上,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債務,給付貨幣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為公司住所,即注冊登記地,如果注冊登記地和經營地不一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法律依據《通則》第88條、《合同法》第62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