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1-21 19:21  
【廣告】





對方下落不明的送達及立案問題
對方下落不明的送達及立案問題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導致另一方離婚障礙的現象較十年前日益增多。對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的作法,是以對方當事人地址不明確,不符合《民事法》百零八條立案條件為由不予受理;有的是讓當事人宣告另一方失蹤或,相關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這樣處理,給當事人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成本,而且也給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時間成本。如果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幾年的時間,才能達到解除人身關系束縛的目的,不利于時代的發展和效率。而現今,越來越多的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一般的具體做法為: 步:一方當事人向立案起訴離婚; 第二步:按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訴方當事人或向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強證據,進一步認定對方法律文書地址無法直接送達; 第四步:由在公告欄和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國內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個月。 第五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一般會離婚。 當然,這種案件處理方式也有弊端。實踐中曾出現一方惡意聲稱另一方下落不明的情況,再設計收集相關證據,使得很多下落并非不明的另一方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稀里糊涂地被解除了婚姻關系,甚至財產權利也受到了惡意的侵害。由于人身關系的不能申請再審,因此,一旦出現惡意得呈,將無法補救。

到起訴打官司怎么樣?
到起訴打官司,雖然越來越為廣大百姓接受,但對很多人來說,可能一輩子都沒有打過官司,對到起訴立案,還是很陌生。 到起訴立案,包括立案前的準備、立案、等待安排開庭三個階段。離婚立案的程序也是一樣的。 立案前,提起一方,需要提交符合格式的起訴狀,并提交基礎的證據材料。起訴狀的格式,一般立案大廳會提供參考版本。但提供的版本都是相當簡略,需要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案情去填充完善。簡單一點,當事人可以自己網上一個類似的版本修改后使用;如果怕麻煩但想省點錢,可以請律師;如果怕麻煩愿意多付點錢,可以直接聘請律師代理案件即可,全部流程都交給律師辦理。

收到材料后,是否立案
收到材料后,是否立案都是會給你答復的,立案了會通知你,不立案也會通知你,都會給你相應的手續,如果你認為的不立案不合理,還可以向他的上級機關進行復議,這些都是正規合法的救濟途徑。 所以說報警并不意味著你的案件都會給你立案的,還要根據你的報警材料和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后決定是否立案,這個審查主要就是看你這個事情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主要就是圍繞事實是否成立,是否需要追究其責任,是否有管轄權三個方面進行的,所以大家在報警后提供材料的時候也要為找這三個方面,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案件能立案,才能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被偷了錢想要告,讓其坐牢卻被告知不予立案又是為什么?
立案,這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機關以及其它行政機關根據報案、控告、舉報、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對審查結果認為有事實發生并且需要追究責任的案件進行或者審判的一種活動。但往往很多人只知道“立案”的概念,對實際執行卻并不了解。比如說勞動者被單位拖欠工資,想要把單位負責人抓起來,卻被告知不予立案,是為什么?被偷了錢想要告,讓其坐牢卻被告知不予立案又是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