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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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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我國實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當事人可以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
一種抄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bai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du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
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國,zhi土地使用權的主dao體廣泛,、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在探索新型產業用地供應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區將爭取片區內試點創新企業用地方式,強化建設用地市場化配置的產業招商導向和批后監管,研究差別化供地政策,探索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工業、制造業企業用地成本,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研究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產業用地分割銷售辦法,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片區項目除約定土地使用條件外,還必須與企業簽訂土地開發履約保證書,加強對企業開發履約進度的監管。對于片區存量土地,按照強勢分割、強力征收和強制收回的“三強”舉措分類處置,對企業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進行強勢分割;對被認定的閑置土地,強力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兩年或兩年以上的土地,堅決依法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嚴肅土地管理法規,緩解用地壓力,推動松山湖片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破難題、保發展、促節約。
寫字樓就是專業商業辦公用樓的別稱,嚴格地講,寫字樓是不能用于住人的。這是房屋的房產證上有明確注明的。寫字樓原意是指用于辦公的建筑物,或者說是由辦公室組成的大樓,1971年,Rhodes和Kan提出:"寫字樓的作用是集中進行信息的收集、決策的制定、文書工作的處理和其他形式的經濟活動管理。"
寫字樓市場流行兩大評定標準,一是寫字樓,二是5A寫字樓。所謂寫字樓,實為一種通行叫法,并沒有固定標準,因為誰也不愿意被叫成乙級寫字樓。這樣,恨不得任何一個有玻璃幕墻、帶電梯、"長"得高一些的寫字樓都自稱為寫字樓。相比之下,5A寫字樓倒是有一定的標準,類似于酒店星級評定的方法。但對于寫字樓,幾乎無反例,其無疑是投資和購買寫字樓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