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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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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但未授權,是否可以在產品包裝上將申請號印刷宣傳成號,違fa嗎?
不可以,因為這是違fa了《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授權后,權人有權可在其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印刷號或標志;其相反,在申請中或申請中未授權的,不可以將其號或標志印刷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同時,也違fa了《廣告法》第十二條規定,其廣告中涉及產品或者方法的,應當標明號和種類。如果未取得權的,不能在廣告中謊稱取得權并標明號。對于申請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沒有授予權的不可以做廣告。
外觀和版權的區別
從保護內容來看,外觀申請主要保護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結合,而版權主要保護產品上的圖案等設計內容,不是產品外形。
從保護期限來看,外觀保護10年,而版權,公司可保護50年,個人是終生 50年,明顯版權的保護時間較長。
從審查制度來看,外觀是審查制,版權是登記制
從授權領證條件來看,外觀要求申請前未公開且要有新穎性,版權則無是否公開的要求。
從維權來看,外觀申請必須要授權公開后才能維權,但版權是設計出來后便已經有權利。
發明和實用同時申請有什么好處呢?
一項產品技術可以申請發明、實用或外觀,而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同時申請,那么其中有什么好處呢?第yi,發明申請審查周期兩年半,實用新型周期8個月左右,實用先授權更大的保護技術,不被他人模仿;第二,發明比實用更具有法律效益,發明實質審查,在后期的維權上更具有說法力;第三,發明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保護10年,保護時間上的優勢;第四,兩項申請,如果發明不通過,那至少可以獲得實用新型,技術沒有流失保護。
那么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在授權之后選擇其中一項,另一項必須放棄,一般建議選擇發明,放棄實用新型。這是根據法第九條規定同一項產品技術方案只能授予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