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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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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的猜測:醫療廢物背后的人性問題
塑料是現代生活的必需品,100多年前在實驗室成功誕生。之后,由于其堅韌性和便攜性,它為人類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它在餐飲,醫療,運輸方面非常受歡迎。它在家庭等各個領域都有自己的外觀,但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梢栽趲酌腌妰壬a的塑料袋將需要將近300年的時間才能降解!
近幾十年來,我們開始關注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但我們忽略了另一個同樣可怕的問題,即塑料再加工和再生產的問題。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應當是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醫療廢物引起的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蓖瑫r,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移或交易醫療廢物。禁止在運輸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場所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與其他廢物和生活廢物混合?!睆纳鲜鲆幎梢钥闯?,醫療廢物由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集中處置。醫療機構及時收集醫療廢物并放置在專用容器中,由專用運輸工具運送到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集中處置。

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不僅應當取得營業執照,還應當具備相應的醫療廢物儲存、處置設施和人員配備條件。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兩天到衛生機構,用專用車輛收集和運輸醫療廢物,并按規定向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但是,本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導致川氏病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給他人造成身體損害的,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應當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