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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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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管理
一是擺放,不能隨意挪動。
二是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是定人管理。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及時補充,做到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到人。
常見的手提式滅火器有三種: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和手提式鹵代型滅火器,其中鹵代型滅火器由于對環境保護有影響,已不提倡使用。在賓館、飯店、影劇院、醫院、學校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多數是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俗稱“ABC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在加油、加氣站等場所使用的是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俗稱“BC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根據二氧化碳既不能燃燒,也不能支持燃燒的性質,人們研制了各種各樣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及液體二氧化碳滅火器,風力滅火器。其中聲光報警器擁有全不銹鋼殼體,燈殼抗沖擊能力強,180清晰可視超高亮LED發光管,配備強蜂鳴器,具有工作穩定性,使用壽命長,功耗低,不受污染物和水影響等特點。
與自帶電源獨立控制型應急燈具相比,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戶自查、消防監督檢查、延長燈具壽命、提高應急疏散效能等優點,系統可靠性好、使用壽命長、維護與管理方便、系統價格低。但是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由于每個應急燈具內沒有備用電源(蓄電池),若供電線路發生故障,則會直接影響到應急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所以對其供電線路敷設有特殊的防火要求。而自帶電源獨立控制型應急燈具因為在每個應急燈具內都帶有備用電源(蓄電池),所以對供電線路沒有特殊的要求,供電線路故障并不會影響到備用電源發生作用。應急燈發生故障時一般也只影響該燈具本身,對整個系統影響不大。它的不足和損壞,對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希望我們愛護其他城市公共設施的同時,也要關注消防栓的“安全”。
消防應急燈具屬建筑防火構配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消防應急照明燈和消防應急標志燈,也稱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其主要作用是在火災時正常照明系統不能再提供照明的情況下,為人員安全疏散、特殊崗位堅持工作以及滅火救援行動提供保障,設置的基本要求是建筑內的人無論處于任何公共部位都可以通過借助一定的照度容易地識別安全出口的位置及規定的疏散路線。大量的火災案例表明,公共建筑由于安全疏散設施設置不合理或疏散不暢,人員在火災中不能正確的發現或識別安全出口所處位置,是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消防應急燈具在火災中能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應當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筆者結合多年工作實際,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50016-2006)(以下簡稱《建規》)的相關規定,就消防應急燈具在建筑中的應用談談自己的觀點。地下式消防栓設計安裝位于地下井室內,因此消防栓出水口高度和出水口平面位置對取水是否方便是關鍵,從消防部門取水接帶來考慮,出水口距地面高度應控制在30cm左右,考慮維護、使用方便出水口平面位置應緊鄰井口邊。
經費有限,購買的消防設備質量不過關
由于受到經費的限制和相關部審批的限制,消防單位在購置消防設備的時候,購買到的一些設備和預期的質量和性能上都有很大的出入,這就無疑將消防人員的生命置于一個很危險的地步。消火栓周圍應留有消防隊員的操作場地,故距建筑外墻的距離不宜小于5m,同時,為便于使用,規定了消火栓距被保護建筑物不宜超過40m。有時花了很大的價錢購買來的設備,也因為這些設備精密易損而舍不得使用,在真正需要的時候沒人會使用而又派不上用場,就成了供人參觀的擺設,沒有讓錢真正用到該用的地方。有的消防單位盲目攀比,看到別的單位買,自己也買,一味地追求數量,不注重質量。再者有的單位自身對消防設備的研發不到位,對真正適合使用的器材不了解,受經銷商的蠱惑后就買,買回來卻大多派不上用場,使得消防設備在源頭上就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