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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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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用地可以搞房地產嗎?
商業用地:純商業用地,只能開發商業項目
商住用地:商業居住混合用地,可同時開發商業住宅產品,兩者比例根據土地出讓公告。
商業用地自然可以進行開發,就是所謂商業地產。
能開發自然能銷售
商業用地與商業服務用的的區別是什么呢?
商業服務用地分為商業公共服務用地和商業經營服務用地之分(商業用地);前者為公共劃撥性質和低價租賃性質,后者為有償出讓性質商業用地中有寫字樓商業、商業性經營商業、商鋪用途的用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改變為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途的,應當取得出讓方和市、縣城市規劃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變更后的土地用途,以變更時的土地市場價格補繳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招標出讓的,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其他人。同時向中標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準文件。拍賣掛牌出讓的,經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后,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向競得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準文件。
工業用地也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但是需要滿足辦理房產證的條件的才能受理,一些工業用地還可以轉為其他用途的用地,這也可以成為辦理房產證的另一種途徑。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相關程序變更土地用途建設住宅的行為屬于行為。在工業用地上建設和銷售的住宅屬于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