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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1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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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早由GilbertN.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S.Whittingham提出并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
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可充電電池的第五代產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性能價格比均優于鋰離子電池。由于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現在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這種鋰金屬電池。
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問題,幾乎是與新能源汽車走入公眾視野同步而行的。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動力鋰電池用量也在迅速積累。
必須加以正視的問題是,動力蓄電池退役后,若未經科學處理,不僅是對金屬資源的浪費,更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對生態環境造成難以逆轉的污染。因此,我國正加快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并已經形成了初具規模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再生利用產業。
目前渲染動力電池退役潮來臨的觀點有兩個前提,一是認為動力電池的整體壽命只有4—5年,二是從2013年左右開始算起。但這種算法并不準確,一方面,我國電動汽車銷量的高潮是從2015年開始,并在2016年和2017年持續爆發,2015年之前的銷量整體規模很小。
另一方面,一些整車廠銷售電動汽車時都打出了8年12萬公里的質保周期,可見電池的設計壽命之長。如果從2015年新能源車銷量開始爆發算起,一波退役潮應該在2023年到來。
此外,普通車主對于動力電池的回收問題并不關心。即使過了8年質保期,一般車主仍會繼續使用車輛,會對車輛進行整體出售,并不會選擇主動將電池進行回收處理。廢舊動力電池回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