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10-07 01:05  
【廣告】





廣州宅基地房拆遷,能要求分割宅基地的補償部分嗎?
張靜律師解答: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不屬于村民個人,村民個人僅享有使用權。所以拆遷的時候,宅基地的補償部分,是歸經濟社所有的。村民只能得到上蓋建筑物的補償,故無權要求分割土地價值的補償。
書節選:
至于李某1、李某2主張對案涉房屋的土地價值按照法定繼承分割的問題。首先,《土地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本案當中,經查案涉房屋所在占用的土地缺乏政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證明其屬性,不能認定土地屬于私人所有。第二,《萬新大道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明確記載是針對征收房屋及青苗、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并無明確約定土地的補償價值。綜上,李某1、李某2好要求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分割案涉土地價值因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廣州張靜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拆遷類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當事人一致好評。特擅長房產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安置房分割糾紛、土地征收補償糾紛、租戶與被拆遷人補償款分配糾紛等案件。收費優惠,歡迎咨詢。
廣州意識不清的老人能做放棄繼承權公證嗎?
張靜律師解答:不能。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實施。
根據《總則》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指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該總則所規定的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根據《繼承法》第六條款規定:“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意思就是無行為能力人是否放棄繼承權或者接受遺贈,他本身無權決定,而應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來決定;無行為能力人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的手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所謂代為行使,就是一種代理行為,它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而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根據一定的社會關系的存在直接規定的代理人,如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配偶一方患有的,另一方就是他或她的法定代理人。《通則》規定,未成年人和人必須設置監護人,而監護人就是被監護人當然的法定代理人。
廣州張靜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分家析產及繼承類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當事人一致好評。專業辦理房產繼承糾紛案件,分家析產糾紛案件,宅基地拆遷款分割糾紛案件,繼子女繼承權糾紛案件,各種財產權繼承糾紛案件等,收費優惠,歡迎咨詢。
廣州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產權人和房管局查出的不一致怎么辦?
張靜律師解答:如無證明證明房管局的登記有誤,應以房管局載明的產權登記人為準。
書節選:
認為:關于訴爭的31號房屋的權屬問題。冼某1提交的該房屋《村鎮宅基地使用證》(字號為穗天沙字第X1)記載:使用人為冼某1。但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存檔的該房屋《天河區宅基地使用權情況表》(沙字第X1)記載:使用人為冼某3。我國《物權法》第十六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村鎮宅基地使用證》是不動產權屬證書,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存檔《天河區宅基地使用權情況表》則屬于不動產登記簿。現在訴爭房屋的不動產權屬證載與不動產登記簿不一致,冼某1僅以訴爭房屋的《村鎮宅基地使用證》(字號為穗天沙字第X1)與XX1號房屋的《村鎮宅基地使用證》(字號為穗天沙字第4175號)上使用人姓名欄上的“村鎮業務校對章”是為同一,主張不動產登記簿內容有錯誤,在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該證據不足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同時,曾向廣州市天河區房地產登記、冼村街道辦事處、廣州市天河區冼村經濟發展,均未發現保存有訴爭房屋、1號房屋的其他相關資料。冼某1二審提交的沙河鎮宅基地(房屋)情況登記表(穗天沙字第X1、第4175號)僅為照片,無提供證據原件,且與調查的情況不符,故不作為本案二審的處理依據。綜上,訴爭房屋的權屬應以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存檔的天河區宅基地使用權情況表為準,即訴爭房屋登記在冼某3名下,屬于冼某3與盧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各占一半產權。
廣州房產繼承糾紛中,直接起訴確認產權份額可以嗎?
張靜律師解答:不可以。必須起訴要求分割房產。如請求寫錯,將直接導致敗訴。如下面這個案件,父母將房屋贈與給一個女兒,其他繼承人不起訴繼承房產反而起訴確認產權份額,終以主體不適格為由駁回其請求。原告只能重新起訴繼承案件。
一審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的《房地產登記簿查冊表》已明確記載涉案房屋的產權人為李某茜。涉案房屋的權屬清晰,不存在需由確認權屬的問題。其次,李某文及鄒某、李某仁以其為李某甲、老某的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訴請要求確認其對涉案房屋享有相應的產權份額,實際上是要求處理其繼承涉案房屋的有關問題。因李某文、李某茜各方并未就涉案房屋的繼承問題進行過,李某文及鄒某、李某仁所提交的證據亦暫不足以證實其對涉案房屋的產權享有合法繼承權。因此,由于李某文及鄒某、李某仁未能證明其享有合法繼承權,其直接提起本案要求確認其對涉案房屋享有相應的產權份額,屬原告主體不適格,應駁回其起訴。
廣州張靜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分家析產及繼承類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當事人一致好評。專業辦理房產繼承糾紛案件,分家析產糾紛案件,宅基地拆遷款分割糾紛案件,繼子女繼承權糾紛案件,各種財產權繼承糾紛案件等,收費優惠,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