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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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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需要的資料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技術交底材料除包括能夠說明發明創造的實質內容的發明名稱外,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就其目的、技術措施(或構成)和效果三方面進行敘述,其中效果部分需要將其缺點客觀描述。上述相關技術如果是專利文獻則要寫清國別和專利號;
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將上述兩份文件郵寄,或者面交至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位于地方的代辦處。專利權轉讓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專利法》第十條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1、專利轉讓人必須具備專利的所有權,對于隸屬于企業,組織的專利,進專利的轉讓須經主管部門的同意。對于準備向國外企業,外國人轉讓專利的,必須經過批準,合同簽訂完畢之后,須經過專利局的公告后,合同權益方可生效,一旦合同生效,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將一并轉移至受讓人。2、專利技術轉讓的前提是:轉讓的目的是用于專利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不得為了壟斷技術來獲取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