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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1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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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裝完成檢查無誤后,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動載試驗,其靜載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25%,動載吊重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10%,經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在便于安裝、拆卸的前提下,借助于已有建筑物的基礎、底板等,把塔吊基礎與其結合起來。此種方案成本低,比較理想,但因對構筑物增加了載荷,應經計算確定是否對其采取加固處理。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 又名“塔式起重機”,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建筑工地上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塔吊頂部的塔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并通過回轉塔架、轉臺、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臺傳遞給塔身結構。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前傾或后傾截錐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
滿足塔吊覆蓋面和供應面的要求:(1)塔吊的旋轉半徑盡量覆蓋至施工作業面,塔吊旋轉半徑即塔吊吊鉤遠點到標準節的距離。一般為40M、50M、60M(2)塔吊旋轉半徑內盡量不要有生活或辦公區域,否則生活區需要另外做安全防護。塔吊遠吊點至回轉中心距離應滿足施工平面需要。(3)還應考慮后期施工電梯的的位置。(4)主樓核心筒采用了爬模施工工藝,故安裝塔吊時要考慮為爬模預留操作空間,塔吊標準節避開爬模主要附墻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