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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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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而未供”土地成因主要可分為四類。一是用地批準后,因拆遷工作長期未落實,無法達到供地條件。二是招商項目未能按計劃落地。因地區發展方向、城市規劃等調整,導致暫無法履行原招商承諾規劃等條件,或因市場環境影響,企業投資意向變化,導致項目未能落地。三是實際已供地項目暫未履行手續。主要是城市基礎設施與公共用地,以及其他應辦理劃撥或出讓手續的項目用地,已實施建設但暫未辦理供地手續的,仍按未供地塊認定。四是受客觀條件所限無法實施供地。前兩類為主要成因,比重較大且消除較難;第三類屬于管理規范類問題,可通過優化供地程序消除;第四類比重較小,可通過優化用地布局等予以緩解或消除。
商業用地與工業用地區別
一、地價不同(工業用土地價格低、商業用地價格高);
二、使用權年限不同(工業30年、商業40年);
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即: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
四、區位不同(商業在市區內、工業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求工業用地報建流程?
大致流程如下:一、立項審批二、規劃設計三、建設工程報建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根據土地的性狀、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異性,按照一定的規律,將土地歸并成若干個不同的類別。中國的土地大致有三種分類: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土地污染
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種分類的基礎上,國家標準化管理2007年發布《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根據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征等因素,將中國土地分為了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