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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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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想“產品創新”,不如想“產品翻新”
之前看過一場直播,分享了阿里巴巴誠信通的運營之道,獲得了不錯的反響。 阿里的誠信通到現在為止已經上線14年了,雖然過了這么多年,也有那么多的買家和賣家,但這個平臺在第三方認證、平臺規則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
不過,阿里自己也懂得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上個月,阿里的CEO張勇就說了:“商家是來做生意的,不是來做智力測試的。”
他的意思是說:不管任何平臺上的產品設計和規則設定,都必須要簡潔、清楚,不要把產品過度復雜化,或者過度服務,否則就是瞎折騰用戶。
如果說,在十幾年前阿里的誠信通、淘寶、天貓等產品,都屬于創新型產品,大家都稀罕的話;那么,在十幾年后的今天,這些產品大家都見怪不怪了。 以前很多企業總愛談產品創新,但哪來那么多創新啊,很多所謂的產品創新都是偽創新。
在我看來,創新意味著要“創造新的東西”,要有別于常規或常人思維。 彼得·蒂爾在《從0到1》這本書里頭說:“從無到有,意味著企業要善于創造和創新,通過技術專利、網絡效應、規模經濟、品牌等形成壁壘。” 對這個要求,大部分企業恐怕只能洗洗睡了。
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的時代,用戶的眼睛賊精賊精的。很多成熟的企業也都意識到了:再想整一些稀奇古怪的產品吸引大眾眼球,已經很難了。
相應的,他們會想著去完善自家的產品,就像開頭講的阿里巴巴。 大企業都是如此,中小企業怎能例外?所以我想說:與其想破腦袋去“創新”,不如想方設法去“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