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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14 08:55  





勞務派遣三方是什么關系?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存在著三方主體:即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給付請求權;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通過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就被派遣勞動者的雇傭和使用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由此可見,相對于標準勞動關系而言,勞務派遣具有三方主體,并且形成了“三角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是目前國際流行的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突出特點是“用人不養人”。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專業派遣機構提出所需人才的標準條件,由專業派遣機構選擇人才,派往用工單位。這樣,用工單位只用人,派遣服務機構來管人,被派遣人員專心工作,從而形成了三方權利義務明確的多贏格局。
勞務派遣,保證有限的就業機會優先分配給有效率的群體。 使得被派遣勞動者無后顧之憂,勞務派遣機構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被派遣勞動者人、檔分離,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同時被派遣勞動者可以憑借個人能力實現自身價值。

勞務派遣有一定的機會轉事業編,但重點不在勞務派遣轉什么編制的問題,重點是勞務派遣工從2020年3月1日起,原則上財政已經不出錢購買派遣工作為與編制制員工同在一個單位的主營業務崗位上工作。
相關依據是2020年財102號令:第十條(不得納入購買服務范圍)之(五)購買主體的人員招、聘用,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設置公益性崗位等事項。
也就是說,從2020年3月1日起,所有使用編制制員工的單位,原則上財政不出錢購買批量的派遣工幫你干活。(如果你單位非要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使用派遣工,那可以,不過得你單位自個兒出錢,財政不會幫你單位出一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