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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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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購買法z院拍賣的房屋后,居住的人不肯搬怎么辦?
近幾個月,我市陸續有住房進行拍賣,而且數量還不少,拍賣的房產價格往往比市場低10%~15%左右,因此引起了市民極大的興趣。但與在市場上購買新房和二手房相比,參加拍賣會購買房產標的可能具有更多的不確定因素。
老人不肯搬,他該怎么辦?
市民張某如愿以償以比市場價要低近20%的價格競拍獲得了一套法z院處置的市區住宅,歡歡喜喜和家人前去接收房子時,卻發現里面居然還住著老人。實踐中,不少法z院事先與行政主管部門充分溝通,解決違z法建筑物登記問題后再行拍賣,此舉有助于提升競買人的競買意愿,提高違z法建筑物的拍賣成交率。老人死活不肯搬遷,讓張某有房卻無法自用。鑒于老人上了年紀,執行人員也不宜采用強制手段,結果就這么僵持下來了。而張某在拍賣前并未仔細查閱資料和實地了解,事后發現后悔不已,只好找律師咨詢。
律師介紹,張某因對拍賣流程不甚了解,也未進行現場查看,對拍賣行提供的有關拍賣物的文件資料沒有仔細查閱,便簽署了有關文件,根據簽署的內容,視為其已行使了查閱、了解拍賣物的權利,已知悉拍賣物的瑕疵,認可拍賣物的現狀。拍賣成交的,本標的物競得者(以下稱買受人)鎖定的保證金將自動轉入法z院指z定賬戶,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后即時釋放。張某向拍賣行主張拍賣物的瑕疵將缺乏足夠證據支持,只能是向法z院起訴讓其搬遷,住戶若不搬便申請法z院強制執行。建議購買此類房屋之前,先聘請律師做一個房產情況調查,搞清楚因為什z么原因拍賣,現在房屋居住人的情況等后再決定是否購買。
廣州佛山買法z院拍賣房限購嗎?需要提供購房資格證明嗎?
律師解答:廣州目前限購需要購房資格,佛山2015年5月1日起取消限購政策,不需要購房資格。
附:廣東省高z級人z院、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廳關于印發《關于在審判執行、辦理公證工作中落實住房限購政策的意見》的通知(2013年12月27日發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國家和省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要求,近年我省廣州、深圳、佛山和和珠海等城市先后實旋了住房限購政策。為切實落實住房限購政策,現對審判執行、辦理公證工作中涉及住房產權轉移的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凡涉案住房在限購區域內且住房限購政策實施時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申請手續,原告以履屋買賣合同、以房抵債協議等為由提起民事,請求被告協助辦理住房所確權轉移登琵至原告或第三人名下,該原告或第三人為自然人的;人z院應當在囪當事入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的同時;法官在審查執行異議案的過程中,發現該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長,而且一次性支付租金45萬元也不符合常理。送達《提交<購房資格證明>告知書》,告知其在舉證期限內提交住房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的《購房資格證明》。
當事人在其他孛達成以房抵債協議的,或者申請確認調解協議,調解協議涉及房屋買賣、以房抵債的,按以上意見辦瑗。
當事人請求確認住房所有權歸屬或者達成確認住房所有權歸屬的調解協議,人z院認為可能規遂住房限購政策的,按以上意見辦理。
當事人不能提交《購房資格證明》的,人z院依照《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條第z(一)項的規定對其辦理過戶登記的請求不予支持,對凋解協議的相應內容不予確認。
二、人z院在實施導致》限購區域內的住房發生所有權轉移的執行行為前(執行依據要求辦理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外),應當告知擬取得該住房所有權的自然人在指z定期限內提交《購房資格證明》。該自然人不能提交的,人z院不得實施相應的執行行為。
三、公證機構在辦理涉及本意見第z一條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及其他具有以房抵債內容的合同、協議公證時,應事先告知公證申請人在辦理過戶登記時應具有相應的購房資格,不具有購房資格的申請人將自行承擔無法辦理過戶登記的風險。
四、當事人根據《提交<購房資格證明>告知書》:向住房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購房資格證明》房地產登記機構應于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
五、本意見實行以前尚未審結的一、二審案件和尚未執行終結的執行案件,參照本意見執行。
六、本意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廣州購買拍賣房后,租客一直不搬要支付房屋使用費嗎?
律師解答:可以要求居住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使用費標準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公布的租金參考價計算。
至于占有使用費的標準,可參照房管部門公布的同時期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參考價確定,其中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2016年公布的租金參考價計每月租金為22513.48元(511.67平方米×44元)。至于上述期間的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從2016年11月起按每月1535元的標準計算至交還房屋之日止)和水費880.4元,亦應由劉某負擔。至于車位管理費和租金,因陳某只舉證證明其為案涉房屋的物權人,并沒有提供證據證實其享有相關車位的使用權和管理權,故對該部分請求,不予支持。至于占有使用費的標準,可參照房管部門公布的同時期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參考價確定,其中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2016年公布的租金參考價計每月租金為22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