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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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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監測站的點位建設要求
1.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區內,并相對均勻分布,覆蓋全部建成區。
2.采用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或模式模擬計算的方法,估計所在城市建成區污染物濃度的總體平均值。全部城市點的污染物濃度的算術平均值應代表所在城市建成區污染物濃度的總體平均值。
3. 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是指將城市建成區均勻劃分為若干加密網格點,單個網格不大于2 千米×2 千米(面積大于 200 平方千米的城市也可適當放寬網格密度),在每個網格中心或網格線的交點上設置監測點,了解所在城市建成區的污染物整體濃度水平和分布規律,監測項目包括 GB3095-2012 中規定的 6 項基本項目(可根據監測目的增加監測項目),有效監測天數不少于 15 天。
網絡化質量檢測項目包括什么?
我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城市點的常規監測項目為SO?、baiNOx、CO、PM10、PM2.5,其他監測項目為TSP、Pb、苯并芘、氟化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目前多數城市評價點實現連續自動監測,只有少部分為手動監測。
常規監測網和成分觀測網可以對城區、郊區、農村、山區等不同區域進行監測以及PM2.5來源成因進行分析;激光雷達等開展區域監測,了解區域污染物的變化及短時污染物的遷移。
同時,利用PM2.5的傳感器技術開展1300多個站點高密度的布設,支撐街道鄉鎮的空氣質量考核評價以及熱點網格的分析來進行精準的監督。
基于物聯網技術,借助傳感器技術形成北京新一代高密度監測網絡,支撐高精度的空氣質量變化和特征的分析。
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系統
生態網格化的建設就是根據一定的屬性,將生態地域劃分成若干網格狀的單元,并對每一網格實施動態管理,它是一種數字化管理模式。智慧之間通過多次調研自主研發了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系統。該系統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通過GIS技術將網格中的網格劃分、網格員、污染源企業、網格案件、空氣回質量監測、水質量監測等內容在地圖上進行疊加并集中展示,進行環境答監管資源整合,逐步構建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監管網絡,方便及時發現和解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無盲區的工作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