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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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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需要注意
可以轉讓,讓與人和受讓人應當就轉讓簽訂書面合同,律師建議簽訂轉讓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轉讓應符合《法》的相關規定,轉讓人必須具有該的所有權,如果屬企業所有,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如果向外國人(或向國外)轉讓,必須經國務1院批準,簽訂了轉讓合同,合同必須經局登記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轉讓合同生效,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到受讓人。如果申請人要求,由一個局(國際初步審查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查。
二、受讓人必須是為技術的推廣、應用而獲取,而不是為壟斷技術而獲取。
三、讓與人要保證受讓人獲得技術知識,《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實施許可合同的讓予從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交付實施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四、實施許可合同,只能在權的存續期內有效,權有效期屆滿或者在被宣告無效,權人不得與他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
五、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不得許可與讓與人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并收取約定的費用。
六、權人在轉讓前已實施了發明創造,在轉讓合同成立后,應停止實施(有約定的按約定)該發明創造。
七、在轉讓合同成立前,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實施許可合同或非轉讓合同,在轉讓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轉讓合同的受讓人。
入股,你都應該知道什么?
入股,是指以技術作為財產作價后,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按法定程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經營行為。那么,入股的具體流程是什么?繳納多少個稅?在面對創業合伙人以技術入股,作為非技術出資一方應注意什么法律風險?享有優先權的專利申請,在年度期限的計算上,申請日就是指優先權日,以優先權日作為年度計算的起算日。
入股,是指以技術作為財產作價后,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按法定程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經營行為。近年,在國家政策對創業的支持推動下,以權進行入股投資顯示出的生命力。
那么,入股的具體流程是什么?繳納多少個稅?在面對創業合伙人以技術入股,作為非技術出資一方應注意什么法律風險?且看小編為您一一總結。
相關法律規定
《公》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收錄范圍英文版收錄自1993年至今公開的日本專利題錄和摘要,日本版收錄1971年開始至今的公開特許公報,1885年開始至今的特許發明說明書,1979年開始至今的公表特許公報等專利文獻。但是,法律、行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出資入股流程
以出資入股,需要對資產進行評估。作為一種知識產權,可以通過貨幣估價作為企業設立的一種出資形式,必須按照規定的流程辦理。
1、股東共同簽訂公司章程,約定彼此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2、由所有權人依準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辦理權變更登記及公告手續。
3、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出具相應的評估報告,有關對評估報告的書面意見和評估機構的營業執照,權轉移手續。
4、登記機關作出準予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換發營業執照。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登記程序。
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先獲得的實用新型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權的,可以授予發明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受保護范圍,要以申請案中的'權利要求書'為準。 由上述規定可知,申請人可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申請發明,如下:
一、能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授權,取得證書。實用新型申請是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的,從申請到授權發證的時間通常在6-12個月左右。對于很多申請人而言,與申請有關的產品,經常在申請之后,就會參展,并投放市場。4、哪些人可以注冊香港專利如果你是某項發明的擁有人,便可申請專利。申請實用新型能及時通過已獲得的權進行維權、宣傳推廣和資質認證等。
二、寧愿勾錯,也不要漏選。同一申請人在同日(指申請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的,應當在申請時分別說明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已申請了另一;未作說明的,關于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權的規定處理。按這個法條來理解,同一天申請的實用新型和發明,即便不是相同的發明創造,在請求書做了勾選不會有問題。如果在請求書中漏選了,發明符合授權條件時,只能通過修改權利要求,進一步縮小保護范圍,使其權利要求與實用新型的不同來獲得授權。不會因為各國專利法在程序和審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給申請人以安全感。
三,只能在實用新型的權利有效時,才能通過放棄實用新型來獲得發明的授權。這種情況時常有發生1,發明的審查時間比較長,在通過實質性要求的審查之后,同時申請的實用新型因為未交年費而權利終止。
四,實用新型和發明的保護時間無縫對接。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實用新型權自公告授予發明權之日起終止。美國專利圖形數據庫則是包括了自1970年美國專利法誕生以來的所有專利。也即在發明的答復過程中,為了能獲得發明的授權而提交的實用新型的放棄權聲明,其生效條件是發明的授權,若審查員針對發明又審查出其它的問題,導致該發明無法授權時,該實用新型的放棄權聲明是不會生效的。
五,擴大保護范圍。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的發明創造,必定是與結構有關的。若只申請實用新型,無法對與該結構有關的方法進行保護。同時申請發明,則可以在發明的申請文件,對與該結構有關的加工方法、使用方法、安裝方法、控制方法等方面進行保護。
六、延長主動分案的時間。在同一份申請文件中,發明人可能針對其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提出多種技術方案。寫入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在不具有單一性時,審查員會發出要求分案的審查意見。又由于權項超出十個會增加每項150元的超項費,也有些技術方案是明顯不具有單一性的,申請人出于申請費用的考慮,可以將這些不具有單一性的技術方案寫在說明書。這些技術方案可能不被申請人在實際生產采用,但卻很可能被同行所采用。付費方式可以訪問的數據庫有:1924年開始的俄羅斯發明專利全文數據庫、俄羅斯實用新型全文專利數據庫、俄羅斯工業設計數據庫和俄羅斯商標數據庫。在市場推廣過程中,發明尚在審查過程,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應用的情況,對于那些被同行應用的技術方案提出主動分案申請,以達到壟斷市場,保護自身市場利益的目的。由于同時申請了實用新型,有實用新型權進行維權,發明的審查過程較長,有更長的時間來考慮是否需要進行分案申請。
八、發明的授權不一定需要放棄實用新型。代理行業,有一種觀點認為代理人不需要做出創造性勞動,照著技術交底材料來寫。而另一種觀點認為代理人對發明人的技術方案進行撰寫時,是第二次創造。撰寫時需要充分理解技術交底材料,基于自己的經驗,與發明人深度溝通,將內容補充完整,寫出內容更為豐富的申請文件。由于權利要求有超項費產生,因此,在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時,可以考慮將二者的權利要求寫出不同的內容。從專利權的穩定性來看,發明是經過實質審查的,所以一旦獲得專利權,其權利是比較穩定的,不容易被無效,而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未經實質審查,即使獲得專利權,其權利也非常不穩定,很容易被宣告無效。將采用較多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寫在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中,而將較具有前瞻性的技術方案寫至發明的申請文件中。這樣的二份申請,雖然來自同一個發明創意,卻會因為技術方案存在差異,構成不同的保護范圍,也就不是法上所說的“相同的發明創造”,二者的權利可以同時存在。
九、保護期限更長。若只申請實用新型,權只能是從授權日開始,至申請日之后的第十年。若同時申請了發明和實用新型,則可以將保護期限延長至申請日之后的二十年。
十、發明授權之前的公開階段,被人使用了,還可以通過實用新型權進出維權,讓侵權方進行賠償,而不只是發明公開狀態的技術使用費。法第十三條規定:發明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即享有請求給付發明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的權利,但對于臨時保護期內實施其發明的行為,申請人并不享有請求停止實施的權利。因此,在發明臨時保護期內實施相關發明的,不屬于法禁止的行為。在臨時保護期內制造、銷售、進口被訴侵權產品不為法禁止的情況下,其后續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行為,即使未經權人許可,也應當得到允許。6.在該國際初審請求提交后6個月,收到國際初審報告,報告會針對本案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出具初步審查意見。也就是說,權人無權禁止他人對臨時保護期內制造、銷售、進口的被訴侵權產品的后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對于在臨時保護期內制造、銷售、進口的被訴侵權產品,在銷售者、使用者提供了合法來源的情況下,銷售者、使用者不應承擔支付適當費用的責任。由此可見,在發明授權之前的公開階段,別人使用其技術,在維權過程中將會大打折扣,若是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實用新型的授權時間和發明的公開時間相近,此時已經可以采用實用新型權進行維權,克服了發明的臨時保護期的不足。
基于上述的特點,申請人的發明創造是關于結構方面的,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又急于用在上市產品時,都建議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