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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7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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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需要的資料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技術交底材料除包括能夠說明發明創造的實質內容的發明名稱外,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就其目的、技術措施(或構成)和效果三方面進行敘述,其中效果部分需要將其缺點客觀描述。上述相關技術如果是專利文獻則要寫清國別和專利號;
專利申請需要的資料
指出技術上的優點和效果,可以用例如,產量、品質、收率(產率)、質量、精度、效率、抗病性等提高的數據說明,也可以用節省能源原材料、有利于環保、降低勞動強度、縮短生育期等的數據說明。與現有技術比較來說明效果。指出區別和依據,依據可以是理論上的推導或結構特點的分析,也可以是具體的實驗數據。當采用實驗數據時,應給出必要的試驗條件和方法。
發明專利
一般的情況下,在發明專利公開后,申請人如果獲悉有的單位或個人實施了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可以先發一個通知,說明該發明已經申請專利,要求對警告后的實施行為支付適當的費用。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警告通知的問題,但在實踐中,通常應當這樣做。如果實施單位接到申請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關發明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為理由拒絕支付適當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