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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8-16 03:12  
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是已經注冊成功了嗎?
初步審定公告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給出的結果,商標局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才予以核準注冊,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
是在局商標局對申請注冊的商標經認真綜合審查,認為基本符合商標法的各項規定,作出可以初步核準注冊的審定結論時發布的商標公告。該公告的目的:一是公開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增加商標審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社會公眾、機關團體都可以依照商標法規,對商標局審定的商標進行監督,以利于準確地核準商標注冊;二是使在先的商標注冊人、申請在先的申請人,有維護其權益的機會,以避免和減少商標注冊后可能發生的爭議。
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并不是商標申請人取得其所申請注冊的商標權的憑證,而是取得商標權的必經程序。






商標怎樣許可他人使用
商標申請成功后可有商標注冊證,而商標注冊人有擁有、使用該商標的權利。商標可以通過雙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讓被許可人有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商標許可分為幾種:
第yi種:普通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可以在約定的期間、地域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可以許可多人,沒有數量的限制。在發生侵權行為時,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或和商標注冊人一起向工商管理部門提出請求,但是只有經過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被許可人才能向人院提出。
第二種:獨占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只能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而且商標注冊人也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發生侵權行為時,被許可人有權向工商管理部門提出請求,也可單獨向人院提出。
第三種:排他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只能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在發生侵權行為時,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或和商標注冊人一起向工商管理部門提出請求,但只要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被許可人才能單獨向人院提出。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是需要提供許可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簽字公司蓋章)、被許可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簽字公司蓋章)、商標信息、雙方簽訂的商標許可合同。若涉及個人,則需要提供個人。時間大概為5個月。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成功后,商標局會下發許可證明文件。
商標注冊前需要查詢嗎?
一般是建議注冊前期進行商標檢索,因商標查詢是可以先探明注冊障礙也是其風險,從而增加商標注冊成功的幾率。通過查詢了解商標局已有相同的商標注冊或近似的商標注冊,可以有針對其商標進行修改或調整,或者重新擬一個符合條件的商標名稱,能夠有效的避免造成對他人注冊商標的侵權。但還有一個前提條件,商標檢索但不是jing確檢索,所以檢索數據只能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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