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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2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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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裝修合同要謹慎
簽訂裝修合同要謹慎 現在家裝市場極容易出現工程糾紛,如轉包、公司、裝修質量、拖延工期、預決算爭議等情況。陳律師提醒消費者,為防止這類糾紛的發生,業主一定要簽訂《家居裝飾合同》來保證自己的利益,簽訂合同時,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多加注意。 一、選擇正規的家裝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應先審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二、參觀裝飾公司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檢查工地施工工藝以及工人的素質,還應該著重檢查施工工地的管理、衛生和防火情況。 三、對裝飾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要有詳細的設計樣圖。預算報價,客戶應該嚴格審定,如有可能找相關咨詢。如果委托裝飾公司選擇建材的話,裝飾公司一般會提供預選的材料樣品,客戶應該保存以便日后檢查對照。 四、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注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制作過程的說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在約定裝修的材料標準時,一定要非常細致,包括外墻、內墻、頂棚、地面、廚房、衛生間、陽臺等,每個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號都要清楚標明,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國際”之類的字眼。 五、驗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約定由政府質檢站來驗收,這樣你就可以不為請質檢站而另付費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復印委托書,同時向裝飾公司索要工商執照的復印件和明的復印件,這兩個復印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還要索要項目經理和工程負責人的或公司正式職工的復印件以及聯系電話。 七、交付的要由業主親自交到公司財務,并索要建筑安裝專用,盡量防止出現其他人代收的情況。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戶可依具體情況與公司商議,保留原證件或扣留部分作為裝修的質量保證金,
嗣后履行事實不能是否構成違約責任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為全部不能履行與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可構成違約責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時,自然屬于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如屬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產生違約責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為履行時,構成違約責任。
不能履行還可以分成事實上的不能履行與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則而構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滅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屬于此類。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規定而構成的不能履行。出賣禁止流通物為其典型。如訂立之后,履行之前,標的物被禁止流通,這屬于法律不能,違約人可以免責。再如訂立合同之后,特定標的物意外滅失,出賣人無法交付,這屬于事實不能。嗣后履行事實不能是否構成違約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標的物是因不可抗力滅失,出賣人免責。如果承攬人轉產,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要搞清質量事故的原因和確定處理對策,首要的是要掌握質量事故的實際情況。有關質量事故實況的資料主要可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施工單位的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有責任就所發生的質量事故進行周密的調查、研究掌握情況,并在此基礎上寫出調查報告,提交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在調查報告中首先就與質量事故有關的實際情況做詳盡的說明,其內容應包括:
(1)質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質量事故狀況的描述。
(3)質量事故發展變化的情況。
(4)有關質量事故的觀測記錄、事故現場狀態的照片或錄像。
勞務分包的強制性要件、資質
依照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等規定,承接勞務分包的企業,必須獲得相應勞務分包資質,嚴禁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包工頭”。因此,對于工程勞務分包而言,其首要要求就是勞務分包人只能是具備承攬相應勞務作業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而不允許個人承攬勞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