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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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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我項目計劃在施工中做如下結構實體檢測內容:
1、留置標準養護試塊和同條件養護試塊
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在澆注混凝土的同時,留置標準養護試塊和同條件養護試塊。同條件養護試塊根據不同澆注部位,留置一組或兩組,必須保證每層一組供拆模用,其余詳見同條件試塊留置計劃。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的取樣及留置規定如下:
①每澆筑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②當一次連續澆筑不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③當一次連續澆筑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樓層分區、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既有結構工程檢測
所謂既有建筑(又稱已有建筑),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2015) 的定義,為已建成兩年以上且已投人使用的建筑物。對于這類建筑物,當遇到前述七種原因之一時,應對建筑結構現狀缺陷和損傷、結構構件承載力、結構變形等涉及結構性能的項目進行檢測。如,其中第五條規定“建筑結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要繼續使用的鑒定”。以前,我國沒有建立對既有建筑現狀質量定期進行檢查、檢測和維護的規定,這對于及時發現既有建筑結構的質量缺陷,做到及時處理、確保安全使用是不利的。因此,對于既有建筑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的檢查、檢測,可分為使用者的正常使用檢查、常規檢測、專項檢測和既有建筑的可靠性鑒定檢測等方面。
公司技術人員配備合理、設備配備先進,是一家專業的檢驗檢測機構。公司技術及管理人員30人、工程師1人、工程師4人、初級職稱20人,檢測人員均經考核取得檢測崗位資格。歡迎來電咨詢!

既有建筑結構的常規檢測
-般情況下, 辦公樓、 賓館等公共建筑10年左右就要裝修一次。在裝修前對建筑結構進行常規檢測是非常必要的,可及時發現結構的安全隱患和耐久性方面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于有腐蝕介質侵蝕的工業建筑、受到污染影響的建筑物或構筑物、處于嚴重凍融影響環境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土質較差地基上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等,常規檢測的時間可適當縮短。建筑結構的常規檢測不能只是構件外觀質量及其損傷的檢查,需要根據既有建筑結構的現狀質量與損傷、設計質量、施工質量、使用環境類別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載的變化等,確定檢測的重點、檢測的項目和相應的檢測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