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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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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4.高處作業物料要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臨邊和洞口附進、凡有墜落可能的,要及時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傷人。
5.發現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應及時報告處理,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施工,消險后再進行高處作業。
6.任何人不允許移動和擅自拆除安全標志,確實因工作需要須經工長批準后移動和拆除,之后重新安裝好。
為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定本措施:
1、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宜發生在腳手架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空口臨邊作業等。五臨邊是指深度超過2m的槽、坑、溝的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結構樓層的周邊;樓梯口的梯段邊;尚未安裝的欄板、欄桿的陽臺、料臺、挑平臺的周邊;臨邊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墜落傷人的重要部位。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安裝完畢后,在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
必須杜絕監管的“無人區”
作為中心城區,海曙區高層建筑的數量多、年份久,且存在的問題較為典型。海曙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部門職責不清是產生高層建筑安全監管盲區的主要原因,這不僅在事故調查處理中造成了阻礙,也使得日常監管措施無法有效落實。
記者了解到,近日,海曙區率先出臺建設裝修工程、高空戶外廣告牌、建筑幕墻以及高處懸掛作業等四大領域的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杜絕監管的“無人區”。下一步,該區還將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對高層建筑各個部位的精細化管理。
“政府有責任對企業加強引導,不應敷衍失責。”一名業內人士同時指出,政府要深入企業,對高空作業工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對違作業的企業,要加大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