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2-07-24 03:13  






補償金是否應受法律保護?如不應保護,一方已經支付的部分是否可主張返還?傾向性觀點認為,其屬于不可強制執行的自然債務,履行與否全憑債務人的意愿,法律不加干涉。但是一旦履行,將不得請求“債權人”返還,“債權人”接受的履行將不是不當得利,法律承認其保持受領給付之權利。根據傳統的理論,自然債務通常分為履行道德義務之給付、不法原因之給付、超過法定利率之給付、婚姻居間之報酬等類型。解除上述同居關系的補償金應當屬于不法原因之給付的自然債務,因為其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同時也了配偶的財產權益。基于贈與人給付原因的不合法與受贈人按受贈與的不合法原則上應確認已經給付的不得請求返還,尚未給付的不得請求支付的尺度。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雙方以或者其他形式確定補償金,一方起訴要求支付該補償金的,交通事故咨詢服務,人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張返還己經支付的補償金的,人院亦不予支持。



企業: 安徽可可法律事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手機: 13855332179
電話: 0553-2880168
地址: 蕪湖市鏡湖區綠地新都會B座806-807